“原以為花錢能辦全日制大專學歷,沒想到錢交了對方卻失聯(lián),錢也要不回來,還好法官調解幫我追回了損失!”談及維權經(jīng)歷,原告劉某滿是感慨。近日,湖北省黃梅縣人民法院小池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委托代辦學歷糾紛,不僅為持續(xù)近一年的維權風波畫上句號,更揭露了學歷代辦背后的騙局與法律風險,向社會傳遞“學歷無捷徑”的重要警示。
2023年3月,急于獲取全日制大專學歷的劉某,經(jīng)朋友介紹認識了自稱能辦理學信網(wǎng)可查學歷的洪某。溝通時,洪某稱自己與湖北某教育公司合作,承諾可代辦學前教育專業(yè)全日制大專學歷,不僅保證“包過”,還約定辦不成全額退款。洪某以“代辦學歷名額有限”制造緊迫感,被“學歷捷徑”吸引的劉某信以為真,在提供身份證信息預留名額后,分筆向洪某支付了9000元費用。
然而,付款后,洪某的態(tài)度卻急轉直下。他先是以“排期辦理”“資料審核”為由拖延進度,承諾的“8月發(fā)錄取通知書”“9月入學”均成泡影,后續(xù)更是徹底失聯(lián),電話不接、消息不回。
無奈之下,劉某選擇報警,卻因案件性質不符合刑事立案條件,被警方建議通過民事訴訟解決。期間,劉某還聯(lián)系了洪某提及的湖北某教育公司,可該公司表示與洪某無實際關聯(lián),拒絕承擔任何責任,劉某維權陷入困境。
2025年7月,走投無路的劉某向黃梅法院小池法庭提起訴訟,請求判令洪某退還9000元費用并承擔訴訟費。受理案件后,承辦法官仔細審查了起訴狀、轉賬記錄、聊天記錄等證據(jù),精準鎖定案件核心法律問題:全日制大專學歷屬于國家高等教育學歷,必須通過高考、高職單招等法定途徑獲取,洪某聲稱的“花錢代辦”本質是規(guī)避國家教育制度,雙方達成的口頭約定因違背法律強制性規(guī)定和公序良俗,自始無效。
在組織雙方調解時,承辦法官援引民法典相關條款釋法:違背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的強制性規(guī)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;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后,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(chǎn),應當予以返還。
在法官耐心的法律講解與情緒疏導下,洪某最終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,主動表示愿意全額退款;劉某也對自己試圖走“學歷捷徑”的行為懊悔不已,當場接受調解方案。雙方簽訂調解協(xié)議,約定洪某分批返還9000元,這起糾紛得以高效化解。
法官警示
“代辦學歷看似‘省事’,實則暗藏多重法律風險。”承辦法官強調,此類糾紛中,即便受害者通過訴訟追回損失,若案件涉及偽造學歷證書,相關人員還可能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中關于“偽造事業(yè)單位印章罪”的規(guī)定,面臨刑事處罰。
呼吁廣大群眾應尊重教育公平與法律規(guī)定,獲取學歷、資質務必通過官方正規(guī)渠道,切勿輕信“花錢代辦”“內部關系”等虛假宣傳,避免陷入“錢證兩空”的困境,更不要因僥幸心理觸碰法律紅線,牢記“學歷無捷徑,合規(guī)是正道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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